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
需求数量
其他条件
护士
护理学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6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
心理咨询、治疗师
应用心理学
医学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
2
具有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经历优先
执业医师
临床医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3
精神科执业医师资质
信息科工作人员
电子信息工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
具有网络管理员资格证
合计
12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1.学历及资质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由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岗、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8:30-17:00,逾期报名的算作未通过。
2.联系人:杨老师 潘老师
3.联系电话:028-8241003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长乐北街73号)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2021年8月以前毕业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信用报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打印“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二项查询结果)
6.相关要求:考生所提供的报名信息与材料,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和要求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照划定分数线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
(4)笔试地点: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进入试岗环节。如岗位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长乐北街73号)四楼会议室。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试岗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试岗时间一周。试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对应职能部门参考试岗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上报人事科。试岗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八)公示
试岗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编外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六、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特殊原因进行调整等事宜,将统一在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报考者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到相关信息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