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津县卫生系统新进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发〔2013〕3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医院招聘考核小组审核后,现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和考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
姓名
护理
胡非凡
护理
高明
护理
黄娟
护理
张蕊
护理
张海燕
影像技师
陈佳慧
影像技师
向施雨
心理咨询师
李悠寒
心理咨询师
罗兴洪
心理咨询师
辜艳芳
1.考试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笔试60分及以上进入面试。
(1)笔试:2021年1月22日下午13:00-14:00。
(2)面试: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16:00。
2.考生需提供: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学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
(2)考生凭健康码,接受流行病学问询和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笔试地点,要求全程配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间隔1米。
3. 考试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长乐北街73号;联系电话:028-82410035)。
三、试岗
考核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名及需求数量确定试岗人选。
由职能部门安排试岗人员到所应聘岗位进行试岗一周。试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职能部门参考用人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人事科。试岗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
试岗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咨询电话:82410035。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津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