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试的通知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新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新津人发〔2008〕10号)有关规定和《新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方案》,经医院招聘考核小组审核后,现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和考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程序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9年8月28日下午14:00。
(2)考试地点:新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新津县花源镇长乐北街73号;联系电话:028-82410035)。
考试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学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60分及以上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分。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等情况。
(3)试岗:按照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及需求数量确定试岗人选。
三、试岗考核
由职能部门安排试岗人员到所应聘岗位进行试岗一周。试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职能部门参考用人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人事科。试岗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
试岗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新津县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和“新津精神卫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监督和咨询
为保证此次编外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
028-82517285)。咨询电话:82410035。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21日